1、国家能源局发布《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
6月2日,国家能源局组织在京召开《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发布会。在总体架构与重点任务方面,《蓝皮书》提出要加强电力供应支撑体系、新能源开发利用体系、储能规模化布局应用体系、电力系统智慧化运行体系等四大体系建设。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两部门组织召开全国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工作现场会
6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司在浙江省宁波市组织召开了全国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工作现场会。会议总结了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在政策体系建设、基础工作推进、重点项目实施、经验宣传推广、部门协同配合等方面取得的积极成效,并从聚焦重点领域、优化完善清单方案、推动分类改造升级、加快先进技术应用、开展工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加快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强化政策协同配合等方面,提出了下一步抓好工作落实的要求。
3、广州:力争全年银行机构绿色贷款余额突破1万亿元
5月31日,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2023年广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力争全年银行机构绿色贷款余额突破1万亿元。根据方案,广州将深化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全力争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巩固提升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成效,更好服务全市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制定《广州市绿色金融条例》,强化绿色金融法治保障。大力支持广州期货交易所建设,服务绿色发展,打造完整期货产业链。推进金融机构绿色转型,丰富绿色金融产品服务体系。升级完善“穗绿融”平台,积极推进企业碳账户和碳信用体系建设,探索个人碳账户模式,推进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衔接。深化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支持依托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建设大湾区碳排放交易市场。
4、美畅股份(300861.SZ):全资子公司因违规排污,被罚10万元
6月5日,美畅股份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沣京美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收到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调查查明,今年4月8日,上级督查部门对沣京美畅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排污口设置不规范,1号、2号废气处理设施(塔)距排放口2米左右,在1米处设置采样口。
上述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污染物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污染物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应当与排污许可证规定相符”的规定。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对沣京美畅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对其罚款10万元。
1、三川智慧(300066.SZ):拟向鹰潭市余江区红十字会捐赠400万元
5月31日,三川智慧发布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和进步,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向鹰潭市余江区红十字会捐赠人民币400万元,用于余江区人居卫生环境提升及新农村建设、救灾救助、健康促进等工作。
2、爱马仕针织衫以次充好,被罚30.51万元
近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5月29日,爱马仕(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北京第一分公司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0.5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约5.73万元及非法财物。
行政处罚详情显示,该公司被检测的男士针织衫为2022年6月24日于浦东机场进关,共进口6件,每件进口关税均价为261.03元,已售出5件,余1件备样留存。被检测针织衫进货均价5220.51元,销售价格16950元/件,每件利润为11670.86元。货值金额共计101700元,违法所得58354.3元。
1、剑南春及董事长乔天明被强制执行18.64亿元
6月1日,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披露,剑南春集团以及董事长乔天明5月29日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18.64亿元,执行法院为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沈阳化工(000698.SZ):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收警示函
5月29日,辽宁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孙泽胜、李忠、张羽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根据沈阳化工《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在2018至2020年度,存在原材料未及时入库和成本核算数据使用不规范的情况,使沈阳蜡化2019年度少计提长期资产减值损失。更正后,调减公司2021年年初预付账款10.26亿元,调增公司2021年年初存货7.9亿元,调减公司2021年末存货2.36亿元。调减公司2021年年初及年末固定资产1.04亿元,调减公司2021年年初及年末未分配利润3.4亿元。公司上述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依据相关规定,董事长兼总经理孙泽胜、董事会秘书张羽超应当对上述临时报告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孙泽胜、总会计师李忠应当对上述财务报告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3、启迪设计(300500.SZ):业绩预告数据与定期报告经审计数据存重大差异,公司及财务总监收警示函
5月29日,江苏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朱江川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月20日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00万元至56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000万元至2300万元。4月19日,公司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0万元至15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300万元至-1800万元。4月28日,公司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实际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11.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813.82万元。公司业绩预告中披露的数据与定期报告中披露的经审计数据存在重大差异,且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不准确。
公司财务总监朱江川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依据相关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其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4、凯龙高科(300912.SZ):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责令改正
5月29日,江苏证监局披露《关于对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经查,公司在上述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公司在《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关注函回复的公告》中称,取得了重结晶碳化硅相关的7项专利研发成果。但实际其中2项专利申请已被驳回,无法再申请专利;3项专利申请被驳回后处于等待复审阶段,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不真实。
二是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有关重结晶碳化硅产品填补国内空白、公司一季度订单及产能利用情况等信息不准确,且当出现媒体不实报道并引发公司股价异动时,公司未及时发布澄清公告。
5、ST步森(002569.SZ):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股份冻结、时任实控人遭处罚等重大事项,公司及董事长等收警示函
5月30日,ST步森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王雅珠、肖夏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董事长王雅珠、时任总经理肖夏在任职期间内,未及时组织、督促披露控股股东东方恒正和大股东上海睿鸷持股被冻结事项,直至2021年12月29日和2022年1月1日才披露上述事项。
公司未及时披露时任实际控制人王春江、时任董事赵玉华被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政处罚事项,直到2022年4月22日才披露上述事项。
6、*ST银河(000806.SZ):因未按规定审议并披露关联交易等多方面违规,收警示函
6月2日,广西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刘克洋、黄健、卢元洪、屈国俊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广西证监局发现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未按规定审议并披露关联交易;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此外,*ST银河还在部分成本费用会计核算、三会会议记录、印章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规范情形。
*ST银河董事长刘克洋(时任董事会秘书)、总经理黄健、财务总监卢元洪、时任总经理屈国俊,是*ST银河相关违规行为的主要责任人员。
根据相关规定,广西证监局决定对*ST银河、刘克洋、黄健、卢元洪、屈国俊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
7、航天动力(600343.SH):5年累计虚增营收38亿元,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罚
6月2日,航天动力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经查,航天动力等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航天动力开展的专网通信贸易业务,相关交易均为虚假、不具有业务实质,虚增收入、利润,导致2016-2020年报及2020年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此外,2020年7月18日,航天动力披露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也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智能数据模块贸易业务供应商和交易定价来源于隋田力安排指定,以及航天动力未对全部交易进行现场验收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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