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8日讯今日,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同创”,301387.SZ)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价格为58.32元/股。上市首日,该股跌破发行价。截至今日收盘,光大同创报51.10元,跌幅12.38%,成交额4.31亿元,振幅19.62%,换手率47.70%,总市值38.84亿元。
公司产品主要为消费电子防护性及功能性产品,广泛应用于个人电脑、智能手机、智能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及其组件。公司客户主要为消费电子产品终端品牌商、制造服务商、组件生产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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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5,700.00万股,公司控股股东为汇科智选,持股比例为37.52%。马增龙为汇科智选及同创智选之执行事务合伙人,本次发行前,马增龙通过汇科智选控制公司37.52%表决权、通过同创智选控制公司14.50%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52.02%表决权并担任公司之董事长、总经理,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策具有控制力和影响力,为公司之实际控制人。2020年10月,马增龙同张京涛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
2022年7月7日,光大同创首发过会。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2年第37次审议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功能性产品毛利率分别为65.63%、47.59%、36.38%,持续下降且幅度较大。请发行人结合经审阅的2022年一季度数据和2022年上半年业绩预计情况,说明功能性产品毛利率是否存在继续下降的风险及应对措施。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对第一大客户联想集团的销售金额分别为26,128.46万元、33,002.91万元、45,828.31万元,占比分别为39.35%、39.70%、46.04%。请发行人说明对联想集团是否存在重大依赖,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光大同创本次在深交所创业板发行股票数量为1,90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郑睿、刘俊清。
光大同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10,80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0,436.25万元。光大同创最终募集资金净额较原计划多15,376.15万元。光大同创于2023年4月12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85,060.10万元,分别用于光大同创安徽消费电子防护及功能性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光大同创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光大同创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10,371.75万元。其中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获得承销保荐费用8,051.10万元。
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1-6月,光大同创的营业收入分别为66,402.75万元、83,127.42万元、99,536.37万元、49,946.02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0,248.31万元、8,823.06万元、13,129.07万元、5,777.7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0,310.38万元、9,445.53万元、12,915.74万元、5,741.1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1,367.68万元、10,784.08万元、12,369.03万元、6,537.96万元。
2019年至2022年1-6月,光大同创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62,774.57万元、81,054.90万元、95,482.25万元、49,978.02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425.43万元、7,864.25万元、18,375.62万元、4,218.09万元。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9,570.40万元,同比增长0.0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1,371.17万元,同比减少11.96%;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3,033.52万元,同比增长5.37%;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为13,551.30万元,同比减少26.25%。
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经初步测算,2023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预计为21,000.00万元至25,800.00万元,较上年同期变动-11.11%至9.2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2,380.00万元至3,010.00万元,较上年同期变动-14.34%至8.3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2,180.00万元至2,680.00万元,较上年同期变动-9.70%至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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