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未遵守相关公示要求、从业人员未按规定实名从业……6月27日,北京市住建委公布,依据《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作出行政处罚90起、下达责令改正80份。一批处罚典型案例也随之曝光,提醒租客避开违规租赁“陷阱”。
(资料图)
公布租赁相关处罚典型案例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公布了一批处罚典型案例,通过强化警示教育作用,压实中介机构、租赁企业规范经营的主体责任,另一方面,也普及住房租赁法规常识,希望市民擦亮眼睛,避开违规租赁“陷阱”。
数据显示,截至2023 年6月20日,市区两级住建房管部门共对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作出行政处罚128起、下达责令改正100份。其中,依据《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作出行政处罚90起、下达责令改正80份。重点查处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在从业过程中未遵守相关公示要求、发布房源信息不合规、擅自发布房源、未按规定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为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从业人员未按规定实名从业等突出问题。
中介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被罚3万
北京市住建委曝光的行政处罚典型案例中显示,北京惠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美丽新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作为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无法提供房屋的产权人签订的委托合同、委托人身份信息、房源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合法的不动产权属证明等材料的情况下,在某网站上分别发布了标题为“8号线和义地铁站临近地铁押一付一无中介费直租随时看房无杂费”和“爆炸来袭地铁十里河大红门,精装公寓直租,活动期间优惠多多”的房源出租信息。上述行为已构成发布房源信息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行为。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依法给予两个公司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依法给予发布房源的相关责任人员刘某、王某7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北京千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住房租赁企业,在未实际承租某房屋的情况下,在某网站上发布 “地铁6号线 直达朝阳门.青年路 物资学院路 新建村 电梯房”的房源出租信息。该公司的上述行为已构成发布房源信息、推荐房源不真实、不准确的行为。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依法给予该公司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依法给予发布房源的相关责任人员赵某7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违规群租房也应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出台后,各区针对区域内违规群租房问题,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举措,取得明显成效。朝阳区人民政府双井街道办事处开出了朝阳区处罚群租房经营者的第一单,今年以来共处罚群租房经营人8起、罚款1.9万元。
房地产经纪机构未按规定实名从业也会被罚。北京友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作为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位于丰台区某房屋租赁合同过程中,无从业人员持卡实名从业并在其提供服务的住房租赁合同上签字、注明从业信息卡号。该公司的上述行为已构成未按规定实名从业的行为,被罚12500元。
未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被罚
北京世纪鑫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住房租赁企业,在与承租人某公司签订住房租赁合同时,未编制该套住房的《房屋状况说明书》。该公司的上述行为已构成签订住房租赁合同未按照规定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被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给予12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北京伍洲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住房租赁企业,未按规定在其经营场所如实公示服务内容和标准、收费事项和标准、从业人员信息等内容。该公司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住房租赁企业未遵守相关公示要求的行为,被罚12500元。
擅自对外发布房源信息被罚2万
北京中天鲁冠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作为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没有经委托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在某网站上擅自对外发布了一条名称为“(清退房源,可拿低价)内城三环,精装现房,地铁200米,即住”的出售房源信息。该公司的上述行为已构成房地产经纪机构擅自对外发布房源信息的行为,被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给予2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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